2)第五七六章 传信_末世系统之人尸混血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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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角却是血红的通灵白鸽,像极了有大师工匠所精心雕刻的艺术品,看上去令人颇为赏心悦目。

  “系统,这是什么东西?”林云微微眯起眼睛,随意地拨弄了一下子这通灵白鸽,很感兴趣地问道。

  系统那机械而沙哑的声音立时响起,沉声道,“报告宿主,这是信鸽的变种,一级的变异生物,通灵白鸽,没有进化可能。”

  “通灵白鸽具有更快的速度,更高的准确性以及更强的忠诚度,是信鸽的最好替代物。”

  林云微微点头,嘴角勾起一丝冷笑。难怪尸神教在这种兵荒马乱,所有无线电设备全部崩溃的时候,也能有相当迅速的情报传递速度,原来凭借的,就是这种通灵白鸽。

  有意思。

  越了解尸神教,就越感觉到尸神教的深不可测。他们的研究领域遍及人类,丧尸以及变异生物,几乎算是无所不有,无所不包。

  人类,丧尸,变异生物这三种截然不同类型的物种,几乎就囊括了当今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生命。

  主导这一切的君先生,该是一个多么风华绝代的人物。

  林云突然有一点想见见君先生了。

  他微一沉吟,便一手抓住通灵白鸽丰腴的身子,另一只手探了出去,按住通灵白鸽的脚掌,从那信筒之中抽出用来通信的丝绢。

  然后林云毫不犹豫地咬破手指,在这丝绢上开始书写文字。

  “阁下惊才绝艳,有经天纬地之大才,也有并吞山河之野望,算得上当今最顶尖的人才,当得起先生二字。座下亦高手如云如海,尸神教庞然呈吞天之意。”

  这些话看起来肉麻吹捧,但却是林云的心底话,对于自己的这个生死大敌,他是由衷的敬佩。英雄惜英雄,不外乎如此。

  但林云的书写仍未结束,如果单单只是为了吹捧君先生,林云才懒得费劲书写血书。

  紧接着林云笔锋一转,“若非四死卫倾力相助,内部又有友军呼应。在下想攻破北方传教团,诛杀秦二姐,实在是一桩难事。天时地利人和俱在,这才能有这么一桩壮举。窥一斑而知全豹,由此可知阁下雄才伟略。”

  这句话看起来像是在自谦,将攻破北方传教团的功劳推究于天时地利人和的这些因素,但实际上却没有那么简单。

  他轻飘飘的一句,就将四死卫牵扯进来,又明里暗里告诉君先生,尸神教里有内奸。这些全都是无中生有,信口胡诌。

  他也不在乎君先生到底相不相信,这些全都不重要。君先生相信了,那自然是好,没准能借君先生的手,拔去几个扎手的敌人。

  若是君先生不相信,也没有关系,在君先生的心底埋下一根刺,日后总有发挥用场的时候。

  微一沉吟,林云又抬起手来,写下了“林云敬上”四个歪歪扭扭的大字。

  然后林云就将这片丝绢小心翼翼地卷了起来,然后塞回了通灵白鸽脚上的信筒,一个摆手,就将通灵白鸽给放了出去。

  那体态丰腴的白鸽在空中轻轻振翅,然后便很快飞向远方。

  林云看得清楚,

  那白鸽是飞往古城军区的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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