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七节_窃国大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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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公元一六九零年春天,鉴于帝国朝野沸腾飞扬的战争呼喊,大汉帝国皇帝陛下终于颁发了向南周皇朝宣战的诏书。

  如果按照历史真实来看,这份诏书可也算得上是非常别扭,这里主要是因为林风和吴三桂那种别扭的亲属关系,实际上这桩事情到了现在林风也感觉有些尴尬,但是现在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,要知道这会炕都上了娃也生了,回头再埋怨老婆没选对父亲,那也未免太不地道了一点。做男人的没这个做法。

  按照咱们中国的传统模式,这份以国家名义办法的宣战书是以“檄文”的形式发布的,大体上分为三个部分:第一部分主要是讲述吴三桂以及吴三桂他爸爸、他爷爷的一些事情,然后通过这些事来证明关于这姓吴的一家人是多么的坏,其中举了不少例子,当然除了少数关于贪污受贿、生活作风上的问题之外,份量最重的还是当年那个“恸哭六军皆缟素,冲关一怒为红颜”,不过这里碍于皇后陛下的面子,大体上还是把陈圆圆绕了过去,主要是针对吴三桂背叛明帝国这个事情开炮;到了第二个部分,文章就显得颇为有些新意了,这里把关于吴三桂起兵反清的事情拿出来好好褒扬了一下,其中就有“虽大错已成、然幡然悔悟”字样,意思就是他虽然坏得不得了,但最后还是走回了正路,回到了抵抗异族侵略的正确道路上来——实际上这个部分那就完全是皇帝陛下本人的别出心裁了,其实当初林风提出这个写法的时候,负责起草的翰林院学士们几乎集体发懵,如果说按照国人传统的写法,这个时候只要是敌人,不论是他干了什么,那肯定都算是坏事,而且是大奸大恶死有余辜的那种,总之是一定要一棍子打死,所以在翰林院掌院学士张伯行最初给出的草稿里,吴三桂这回反清其实也是不对的,他给出的理由就是:这个时候吴三桂已经是伪清的臣子了,所以说按照君臣父子的理念,不论怎么样都是不能反叛的,一旦反叛那就是不忠、不义,所以顺理成章的,大汉帝国这个时候应该很恶毒的指着这个家伙大骂:“汝三姓家奴也!!”

  当初稿出来之后,朝野上下包括李光地等人在内都没什么意见,大家都觉得这文章不错,阐述的历史事件基本属实,发出的抨击很有力量,应该会顺利的取得道德制高点,但令人意外的是到了皇帝这里就被卡住了。

  很显然这就是基本理念上的分歧了,林风当初一看到这帖子立马火冒三丈,尤其是第二个部分,实际上按照这个时代的观念,朝廷里的那些词臣这么写的确是没什么错,到底在十七世纪民族主义还不是那么清晰强烈,除了皇帝本人之外,大伙的想法依然还是“家”和“国”这个范畴之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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