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四章 对质_乱世栋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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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得无影无踪,甚至微微一笑。

  而此刻,李笠同样微微一笑,然后发问:“我有证据,那个石龟!”

  “什、什么石龟?”林夏闻言觉得莫名其妙,他还以为李笠会和自己说一些案件细节,结果...

  “独眼石龟。”李笠说着说着,用手比了比尺寸:“比巴掌还大些,仿佛活的一般,就一个眼睛,在脑门上。”

  林夏觉得莫名其妙: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

  然后反问:“你说石龟?在哪?”

  “嘿嘿,在井里!”李笠说着说着,看向上首的柳偃:“明府!林夏有个石龟,被小人拿了,当做镇井玄武,放进小人城中租住小院的水井里!”

  “石龟上刻着大逆不道的文字,足以证明林夏才是妖贼同党。”

  柳偃闻言看向协助审案的游军尉张行,张行拿来清单仔细看了看,回答:“明府,属下未在李笠所住小院水井搜到什么独眼石龟。”

  “这不可能!我把石龟放到井里了!”李笠说完,向柳偃请求:“明府,请派人去小人租住的住处,在水井里搜一搜。”

  林夏听到这里,愈发觉得莫名其妙,因为他从没有什么独眼石龟。

  突如其来的线索,也许会让案情有变化,柳偃很快便安排人出发,去案发前李笠住处搜查水井,然后问李笠: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
  “明府,事情是这样的...”李笠开始讲述一段‘秘密’。

  之前,他去常来食肆送鱼,无意间看见食肆伙计林夏将一个石龟,放入食肆后院水井里。

  当时他以为这是镇井玄武,毕竟常有人往井里放石龟,确保水井井水干净、好喝。

  李笠租住的小院也有个水井,井水有些浑浊,水打上来之后,要静置一段时间才变清,据说放了镇井玄武,水质就会变好。

  然而镇井玄武要花钱买,于是囊中羞涩的李笠便起了心思,将林夏所放石龟偷走。

  放在自己住处的水井里。

  石龟上有文字,李笠认不全,不过勉强认得几个字。

  一段是‘金刀大吉’,一段是‘林夏’二字。

  石龟上刻着‘林夏’,无非是表明石龟的归属,所以李笠不以为意,但现在想来,有些可疑,因为‘金刀’不就是指代‘刘’字?

  安成刘敬躬,不就是妖党的首领么?

  听得李笠这么一说,柳偃若有所思,而林夏急了眼:“我从没有过石龟!”

  李笠冷笑:“有没有,一会便知。”

  李笠租住的院子距离郡廨不是很远,柳偃派出去的人不一会便回来,果然带回一尊湿漉漉的石龟,有吏员将石龟背上刻着的字誊抄下来,上呈。

  柳偃看过后,让佐官们传阅抄文,负责做记录的书佐刘德才,也得以看到其上内容,却是十六个字:

  兰陵已死,安成当立,岁在壬戌,金刀大吉。

  这是刘敬躬妖党的口号。

  壬戌年就是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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