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七章 士为知己者死_乱世栋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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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个:

  其一,对方有坚定的信仰,并有了为信仰而献身的觉悟。

  其二,其人意志坚定,因为某种执念,宁愿献出生命,也绝不屈服,譬如“士为知己者死”。

  第二种人,在古代较多的称呼是“士”,或者是春秋著名刺客类型的人。

  被抓的刘末等人,应该是某人蓄养的死士,对方派出死士行刺,自然会提防暴露自己的身份,所以选出来的头目,“硬”也是理所当然。

  他问梁森:“接下来该怎么做,你有何建议?”

  “陛下,既然是死士,再严刑拷打,恐怕也是浪费时间。”

  “那就给他一个痛快吧,幕后主使是谁,无所谓了。”李笠轻轻笑起来,“杀了个刘末,还有陈末、黄末。”

  “我动了世家大族的根基,必然有许多人恨不得我早死,刺客一拨拨的来,其后主使,必然各有不同。”

  “那...此事是否声张?还是暗中处置?”梁森问,李笠想了一下,回答:“不声张的话,如何犒赏立功人员?”

  梁森明白李笠的意思,不再多问,李笠看着远处的鄱阳城,畅想起来:“也不知下一次回来,是何年何月。”

  “毕竟回来一次,耗资不菲,劳师动众,说直接点就是扰民,对家乡来说,是沉重的负担。”

  梁森建议:“陛下可以定期派皇子回来扫墓,正好当做锻炼。”

  “轮流回来扫墓倒是可以,锻炼就不现实了。”李笠摇摇头,看着不远处的儿子们,长叹一声:“他们只会被阿谀奉承环绕,哪里能锻炼什么。”

  。。。。。。

  傍晚,夕阳余晖洒在田野里,将一座庄园染上金黄色。

  这里,是曾经的李家庄园,如今成了行宫,位于鄱阳城东、南北鄱水之间。

  李笠时隔十余年,再次回到家乡,白石村自然是要走一转的,而这座属于自己、但之前一天也没住过的庄园,也是要住一住的。

  他站在阁楼三楼,举目远眺,看着夕阳西下之际,四处一片金黄的原野,只觉心旷神怡。

  如果这个时代是个太平盛世,没有天灾人祸,那么他有了这样的庄园,可以做个地头蛇,悠哉悠哉的度过一生。

  可惜不能。

  李昉登楼,李笠便和儿子聊起来。

  刺客行刺未遂一事,李昉已经知道了,李笠接下来要和儿子说的事,和这件事有关。

  “世家大族,被我们检籍、检地,被迫缴纳租赋,依附名下的劳动力,也被我们挖走大半,这仇算是结下了,不死不休。”

  “他们现在只敢搞小动作,派刺客行刺,虽然成本相对较低,但效果...或者说威胁还是存在的。”

  李笠看着儿子,语重心长:“前朝旧事历历在目,父亲要是出了意外,你可得挑起大梁。”

  李昉觉得这话有些晦气,想开口说话,李笠又说:“现在说这种话,不是晦不晦气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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