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四十四章 欲语还休_花开堪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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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薇,我负责注意一下外围的事情,你有空还是多跟律师联系一下。

  谭薇乖巧地点头答应。

  我虽然这么说,心中没底。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十几年,在紧要关头真正有用的人几乎可以说是没有。

  除了有疼我爱我的父母,一家中等规模的it公司之外,几乎再没别可以倚仗的。而这么点东西,因当政者的眼里,跟可以用一根拇指碾死的小虫也太大的分别。

  看来这次回来是没时间跟舒大哥他们聚了,除了现在恢复了一点特异功能,真没什么可用之兵了。

  千头万绪,从何而起呢?

  也许我该找个机会见见蒋叔叔,看加到他身上的所谓罪状是不是真有其事,然后才好见机行事。

  既然谭薇说只有律师才能见他,该从何下手,我心里很快有了计较。

  把谭薇送回,就没进婷婷家,哪有没面目见她。

  在返回的路上,拐进了一家仍在营业的书店,扔下几张钞票,买了一大堆法律书回去了。

  想想婷婷就是个学法律的,可到了这个时候,却连自家的事情都搞不定。除了关心则乱的道理,那就只能说是阅历的原因。我能行吗?

  临阵抱佛脚,是我的一贯作风,一头埋书堆里,登时忘记了今夕何夕。

  不能不说特别的记诵才能帮了很大的忙,一目十行地看下去,内容竟也飞快地印进了脑海里。

  捅开电脑,网上也有很多的例证可以辅助,虽然我们不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度,但至少可以从中观察到法官大人们的心里动态。

  但总的来说,越看心里越是薄凉。如果拿不出充分的证据,蒋叔叔绝无幸理。

  可是证据,又在哪里呢,城头变换大王旗,每年因此倒下的官员不计其数,如果说我非想帮蒋叔叔一把的话,那就是心里对婷婷有所亏欠。

  个人感情无法左右一切,以一人之力就算有通天之能也难以做到,何况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先天功法修习者,经常自保都成问题。

  翻着一本又一本,仍然找不出头绪,我对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。

  放在以前,法律一个很模糊的概念,最多只是关注过经济、合同一类的条文,除去这些,总认为只要不烧杀抢掠,法律跟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。

  可怜哪,就算尚未毕业的名牌大学学生,在芸芸众生也基本可以划归有知识的那一部分中了吧,竟然对法律的理解如此浅薄。

  法律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,一着不慎就有可能落入“法网”,我们大概都太忽略了这个东西。一个人与之对抗,那是没有出路的。

  某位“大爷”说过,法律是为少数人服务的,就算说得有道理,我也肯定不属于那少数人之列。

  若干年之后,我明白了一个道理,很多看上去不可能的东西,都是可以艹作的,但遗憾的是,到目前为止,我还没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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